我們都知道 滾筒電子秤使用久了,就要定時對它進行校準。
校準的目的是對照計量標準,評定測量裝置的示值誤差,確保稱重值準確。
而檢定的目的則不同,是對滾筒電子秤裝置進行強制性全面評定。檢定一般是由第三方單位和機構完成,并出具認可的檢定證書。 通過檢定,評定測量裝置的誤差范圍是否在規(guī)定的誤差范圍之內。
用于貿易結算的電子秤一般都是要強制性檢定的。未按規(guī)定申請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的,不得使用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》第九條明確規(guī)定: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,部門和企業(yè)、事業(yè)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,未按規(guī)定申請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的,不得使用。
另外一個滾筒秤校準和檢定的不同之處在于法律效力不同。
校準的結論不具備法律效力,給出的《校準證書》只是標明量值誤差,屬于一種技術文件。
檢定的結論具有法律效力,可作為計量器具或測量裝置檢定的法定依據(jù)檢定合格證書,屬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件。